(校长柏茂东陪餐)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于4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 文件发布后,赣榆一中迅速行动起来,制定了详细的陪餐制度,由学校中层以上教干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一日早、中、晚三餐均由领导进行陪餐,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多年来,赣榆一中食堂高度重视食堂卫生安全,严守安全底线,餐厅服务的每个环节都有管理体系的保障、监管,在全区率先实行透明厨房、五常管理和江苏省餐饮服务电子追溯系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赢得了家长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 下一步,学校将在校领导陪餐的基础上,开展好家长陪餐,随机抽取或邀请部分家长代表进行陪餐,以进一步加强监督,提升学校食堂卫生、菜品质量。 副校长陈涛陪餐 副校长闫振松陪餐 副校长刘善杰陪餐 副书记朱连新陪餐 教务主任李海洋、董娟陪餐 高三年级主任周文峰陪餐 高二年级主任韩健陪餐 政教处主任尚庆年陪餐 教科室主任刘希武陪餐 总务主任王维清陪餐 技术处李其良主任陪餐 安全办刘伟主任陪餐 团委书记韦庆贺陪餐 高一年级主任孙霄陪餐 办公室主任陶西华提前品尝饭菜质量,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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