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教师,坚定信念、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及名额 各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先锋岗,每项表彰推荐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 二、推荐条件及范围 1.本次评选推荐的对象应是在推动东海县第二中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教师公认的先进模范。 2.在东海县第二中学工作满2年,要求带本专业课且教学业绩在本校居于中上游。推荐人选不交叉。 3. 学习强国不积极、经常不参加党员活动的,不予推荐。2019至2021学年度,累计病事假超过30天的,不予推荐。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偿家教及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的党员一票否决。 三、推荐方法及程序 1.各支部在所有教师和党员中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推荐氛围。 2.每名党员从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工作骨干以及立足本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个人总结。 3.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民主推荐,在此基础上集体研究评选优秀党员、共产党员先锋岗推荐人选。 4.经校党总支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先锋岗人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及意义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真正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对象推荐上来。推荐对象需经各支部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2.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教育正能量。各支部要认真总结检查本单位党建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一次对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强化党员意识的教育过程;要树立典型,宣传展示东海县第二中学党员教师坚守理想、无私奉献,关爱学生、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笃学,廉洁从教的先进形象;要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和教师献身党的事业,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填好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先锋岗《推荐和审批表》(电子稿),在6月25日前报校长办张强主任。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共产党员先锋岗”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东海县第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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