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区公职人员不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十不”倡议为维护全区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切实增强广大公职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禁止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在社会公众中发挥舆论引导和模范带头作用,现向全区广大公职人员发出不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十不”倡议。 一、不组织、策划、参与非法集资、高利转贷、违规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二、不公开或变相为从事非法集资、高利转贷、违规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宣传。三、不为非法集资、高利转贷、违规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担保、变相担保或其他便利。四、不帮助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逃脱或减轻刑事责任或转移、藏匿、隐瞒涉案资产。五、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出借资金获取高额收益或投资获取固定回报。六、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管理和服务的单位及个人无偿或低息借款。七、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非法集资、高利转贷、违规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中谋取利益。八、不组织、唆使、煽动非法集资参与人上访闹事。 九、不捏造事实、恶意散布传播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虚假信息,制造社会恐慌。 十、不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 连云港市赣榆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Powered by Discuz! ganzhong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