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做好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连教督委办函〔2020〕7号)的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落实本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9月10日至9月17日。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三、具体实施请被调查者扫码或链接进入问卷,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参与问卷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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