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赣榆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22年1月28日起正式实施,我区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28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公安机关处罚后的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非法运输、储存、燃放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非法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0。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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