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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普法教育系列活动 —— “典”亮未来 护航成长

2021-12-3 18:43| 发布者: 新海高级中学| 查看: 942| 评论: 0

摘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营造文明和谐、健康法治的校园环境,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新海高级中学邀请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李丽走进校园,举办“‘典’亮未来 护航成长”主题普法教育活动,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全体师生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步学习。




在普法讲座中,李丽检察官阐述了《民法典》诞生的意义,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回应“中国之问”,给中国人量身定做的法典,是一部充满着时代气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典,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民法典时代”的正式到来。



李丽检察官在向同学们讲解的过程中强调,《民法典》是一部百科全书,集中体现了民族精神文化;民法典是一部护身宝典,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民法典是一部共同约定,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通过对《民法典》相关法条的解读,让同学们更为直观和全面地了解《民法典》与自己的关系。鼓励同学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法律的框架内健康阳光地成长。




本次普法教育活动既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师生的法治意识,对切实维护学生校园安全、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阶段我校将继续开展相关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供稿 | 马莹欣

编辑 | 朱芷欣

初审 | 周   峰

复审 | 陈继敏

审定 | 顾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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