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 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东海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属地(含社区、村、居)、公安、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最大限度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风险,县公安局、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从即日起,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吹哨人”制度(“吹哨人”制度就是知情人士的举报制度,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溺水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范围 如发现未成年人在东海县域内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处理。劝阻、制止时现场拍照或视频留存,以便查证。 (一)发现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要及时拍照录像、电话举报、教育制止并主动劝离。 (二)发现有未成年人溺水的现象,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主动报警并积极采取正确的方式施救。 (三)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 奖励标准 (一)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并教育制止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200元。 (二)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险,能够正确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1000元。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应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 (三)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制止并举报每次奖励400元。举报线索和相关劝阻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按程序申报后在15日内发放奖励,多人举报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风险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符合见义勇为情形的,按程序申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 (二)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湖、塘)游泳套取奖励,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违反规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其所在村居、学校。 特此通告。 东海县公安局 东海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2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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