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全文如下: 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结合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四、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研判秋冬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加强与属地涉外防控协调组以及出入境、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全面掌握目前仍在境外的中外师生、教职工子女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中外师生员工等入境回国后,应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关于核酸检测、14 天隔离医学观察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如确有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后,持健康通行“绿码”进入校园。学校要加强上述人员健康情况信息监测,并要求教职员工提前报备直系亲属入境回国情况。 转自:连云港发布 看完文章三件事 第一点赞,第二在看 第三分享小伙伴 ↓↓↓ |
Powered by Discuz! ganzhong
© 2001-2025 Discuz! Team.